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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丰富交易方式形成精准支持的交易电价

作者: 日期: 2019/8/2 15:30:29 来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9〕31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区域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落实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精准电价政策支持的产业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电解铝、多晶硅、大数据、新型电池、电解氢等纳入精准电价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特色产业布局,重点支持乐山多晶硅、广元电解铝、雅安大数据、遂宁锂电、攀西钒钛等发展,高质量打造符合我省实际的特色产业集聚区、优势区。

二、明确精准电价政策的输配电价。遵循“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分类明确输配电价,电解铝、多晶硅(2018年9月1日前投产的)输配电价参照存量输配电价政策执行;多晶硅(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投产、不含停产整顿复产项目)输配电价执行单一制0.105元/千瓦时;新型电池、大数据及电解氢以2017年用电量为基数,2018年1月1日起的增量用电量输配电价执行单一制0.105元/千瓦时;高炉渣提钛享受电能替代相关政策,输配电价执行单一制0.105元/千瓦时。

三、丰富交易方式形成精准支持的交易电价。坚持市场化原则,交易电价由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经协商或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符合条件的用电企业,均可享受全水电交易。充分利用留存电量、富余电量、低谷弃水电量等已有交易品种,并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完善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精准支持的交易电价。

四、多措并举实现精准支持的到户电价。到户电价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组成,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有关规定执行。实现电解铝、多晶硅、大数据、新型电池、电解氢的到户电价分别为0.30元/千瓦时、0.40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0.30元/千瓦时左右水平。其中,广元电解铝(新增产能)、乐山多晶硅、雅安大数据、遂宁锂电等的到户电价分别不高于0.30元/千瓦时、0.40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0.35元/千瓦时。

五、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发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作用,示范区内上述产业到户电价实现不高于本通知第四条对应的到户电价水平。鼓励地方政府按照权限和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其他有关政策,叠加用于精准电价支持产业发展。鼓励建立交易电价和到户电价与用电企业产品市场价格联动机制。

六、加强组织协调和协作配合。发展改革(能源)、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做好项目筛选、审核和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将精准电价政策落到实处。地方政府对外招商的有关承诺,其超出省级层面支持政策的部分,由地方政府自行负责落实。

本通知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视情况研究调整。申报等其余事项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政策如有重大调整,从其规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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