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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

作者: 日期: 2019/9/9 15:56:16 来源: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印发《巴中市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加快推行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巴州区、恩阳区达到98%,县城达到85%,建制乡镇达到70%。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到2019年底,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5%,乡镇达到50%,工业污水处理率100%,全市不得新增黑臭水体水域。

《方案》明确统筹推进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强城乡垃圾转运体系,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和实时监管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方面,将在巴州区光辉镇建设辐射全市范围的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将融废旧资源利用交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废旧电子产品及报废汽车拆解,餐厨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建设、改造、运营于一体,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

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方面,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取缔道路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垃圾收集池(房),加强城镇老旧收集转运站升级改造和乡村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市、区县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期建成并正常投运。

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加快老城区雨污混流管道、老旧管网和污水直排口的整治改造,注重管网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合理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应与主体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结合数字环保、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巴中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对各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实行动态监督监测,确保达标稳定运营。

详情如下:

巴中市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根据《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行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防污治污攻坚战,按照垃圾、污水“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的要求,加快推进巴中市城乡垃圾收运转处理体系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全市城乡垃圾、污水处理水平,彻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巴州区、恩阳区达到98%,县城达到85%,建制乡镇达到7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358吨/日以上,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规模1376吨/日,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60吨/日,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规模100吨/日。巴中市本级污泥处理率达到90%,县城处理率达到75%,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处理率达到60%。

2019年底,巴中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达到85%,乡镇达到50%,工业污水处理率100%,形成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废水收集和预处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超标废水零排放。全市不得新增黑臭水体水域,不得新增黑臭水体所占水体的比例,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两个“三年推进方案”。强化推进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规模,加快对《巴中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巴中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03号)中已明确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确保实现方案确定的建设时序进度要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统筹推进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针对巴中市各类固体废物的特点和规模,按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规划对应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在巴州区光辉镇建设辐射全市范围的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提高各类垃圾综合利用率,产业园将融废旧资源利用交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废旧电子产品及报废汽车拆解,餐厨垃圾、生活污水污泥、铅蓄电池、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建设、改造、运营于一体。在已完成产业园的PPP项目入库、园区前期规划设计及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基础上,抓紧组织产业园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力争2020年底前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基本建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加快老城区雨污混流管道、老旧管网和污水直排口的整治改造,注重管网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合理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应与主体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根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取缔道路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垃圾收集池(房),加强城镇老旧收集转运站升级改造和乡村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强力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落实《四川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区县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期建成并正常投运。(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六)加强实时监管设施建设。结合数字环保、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巴中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对各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实行动态监督监测,确保达标稳定运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各牵头主管部门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工作实施主体,要建立区县政府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各尽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项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相关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方案实施过程中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及时。

(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资金投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城乡垃圾、污水收运处理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套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出台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优惠激励政策,进一步降低处理成本。同时,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统筹安排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生态发展等资金支持,采取贷款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来加大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实施运行。一是将所有建成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全市的垃圾、污水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指导,并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三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严格执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倒逼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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