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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推动工、交、建、农、林与光伏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作者: 日期: 2024/11/6 17:20:32 来源: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国家数据局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根据文件,要正确处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破”与“立”的关系,源网荷储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能,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


文件指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文件要求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推进光伏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场等深层次立体化发展,形成深度融合、持续替代的创新替代发展局面。


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


此外,推动光热与风电光伏深度联合运行。在工厂和园区开展绿色直供电试点,推进构网型、孤网运行、自备性质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试点。推动光储端信产业融合创新,探索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大幅提升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在具备基础的国家和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市场化方式打造新增能源消费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给的绿色能源试点园区。


在电价方面,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各类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及与用户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推动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或综合利用系统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稳妥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强新能源在公平接入电网、参与电力市场及消纳利用等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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